入館須知
彰化縣托育資源中心暨育兒親子館入館須知
一、 服務對象:
0至6歲嬰幼兒(學齡前)及其照顧者,並以0至未滿3歲為優先服務對象。
二、 服務時間:
1. 週二至週日 第一場次上午09:00-12:00;第二場次下午14:00-16:30
2. 週一及國定假日休館
三、 統一入館規則及注意事項:
1. 入館證會員辦理限設籍本縣0至6歲之嬰幼兒(學齡前)。
2. 入館、參加活動者,如有必要需出示嬰幼兒相關身分證件(請出示可證明幼兒年紀之文件(戶口名簿):兒童健保卡正本或入館證)。
3. 開放活動空間使用1位小孩至多2位成人陪同入館。
4. 經預約審核通過者開放入場後15分鐘內未報到,逾時則不為其保留名額,將依現場號碼牌發放順序開放現場候補親子入場;每場次結束前30分鐘不開放入場。
5. 入館時幼兒及照顧者皆需手部消毒、量測體溫。為維護館內幼兒及照顧者之健康,如有發燒、感冒、體溫測量超過37.5度或其他傳染性疾病未康復者,謝絕入館,以避免疾病傳染。因學校或機構辦理腸病毒停課或停托未受感染幼兒,應在家自主健康管理,暫勿入館。
6. 入館及參與活動課程時,為維護孩子於活動室內之衛生清潔品質及遊戲安全請家長及幼兒著清洗後初次穿之襪子。
7. 為維護館內使用空間的品質,請將背包、提袋放入置物櫃中。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本中心不代為保管,如有遺失或毀損恕不負責。
8. 為維護空間整潔,除部分區域可飲用開水及牛奶,館內全面禁止飲食。照顧者對幼兒在館內期間需負完全之清潔責任,共同維護環境整潔。
9. 為確保幼兒安全及增進親子互動,照顧者請勿擅自離開或委託他人照顧幼兒。在館期間照顧者應全程陪同幼兒,避免發生危險。
10. 館內活動時請放慢腳步、輕聲細語,切勿奔跑喧嘩,以確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11. 為維護個人肖像權,請勿拍攝他人影像。
12. 為維護大眾利益與使用品質,違反相關規定,經勸導仍不改善者,本中心得隨時請其離場。
13. 關於其他使用規則,務必詳閱並遵循各托育資源中心及育兒親子館使用規則。
四、 托育資源中心及育兒親子館活動及課程
1. 經錄取活動課程如欲取消,務必半小時前告知,以利遞補,未於半小時前取消視同未到。
2. 嬰幼兒活動課程活動開始未到者,為維護上課品質恕不得入場,將依序遞補到場者,然考量來途變數多,現場來不及入場者,依視同取消課程。
3. 預約中心活動、入館預約而未到,滿三次紀錄者,將停止報名三個月的相關課程活動報名及入館預約資格。
4. 選擇嬰幼兒參與之課程將由本中心人員評估審核通過,為培養嬰幼兒學習秩序性,課程之預約參與不可隨意更換變動。
5. 參與課程活動中,為增進幼兒與照顧者間的親子關係,請陪伴者未得允許禁止拍照或攝影。入館遊憩不在此限,但為維護個人肖像權,未經同意請勿拍攝及上傳他人影像,也鼓勵陪伴幼兒一同遊憩,減少使用手機,將時間留給寶貝喔!
6. 嬰幼兒活動課程以1至2位成人陪同為原則,請遵循上述活動規則,以維持良好上課品質。
7. 課程活動預約需於3日至7日前上午9時開始預約,一位孩子一週至多報名1次,一個月至多報名3次,相同課程不得重複報名,排定時間若有異動,請盡速撥電話告知。
五、 托育資源中心及育兒親子館活動及課程教玩具及圖書借閱
1. 無論嬰幼兒或托育人員,只要符合資格,可自行上網申辦會員,取得會員後首次入館時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供開卡查核。
2. 辦證者可於本中心借閱書籍及教玩具最多5樣,其中教玩具可借2樣,書籍最高可借至5本,借閱期限為14天(含假日),為符合嬰幼兒學習最佳原則,教玩具、書籍至少借用7天以上才請歸還,並不提供續借服務。
3. 逾期者以逾期歸還日起計算,逾期一天即停止借閱一天,以此累計類推。
4. 借閱教玩具均由中心人員代為拿取,並請遵守各教材借閱之注意事項;繪本採開放借閱,欲借閱者請拿取後至櫃檯登記;非借閱區教玩具及書籍暫不外借。
5. 若遇毀損、遺失情形,辦證者須賠償相同品質之書籍或教玩具,請至原借閱館舍辦理賠償事宜,並可帶回損壞之書籍或教玩具。辦證者若有惡性違規之事宜,本中心有權終止借閱權利。